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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1-27 01:24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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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陵江在线小编 于 2022-11-27 09:45 编辑
警情通报
2022 年 11 月 21 日,吴某某(女,47 岁,南部县人)从省外高风险地区所在市返回我县河坝镇后,未遵守“3 天居家健康监测 +3 天重点人员监测”疫情防控规定,擅自出入公共场所,后经核酸检测为阳性。在流行病学调查时,吴某某不如实反映其活动轨迹,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。目前,我局已对吴某某违反疫情防控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。
警方提示: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。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,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对违反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南部县公安局
2022年11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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