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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,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,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现将南充市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 一、打击整治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,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,以及被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,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,其中“以社会组织名义”指的是以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,组织名称中通常包含有“协会”“学会”“研究会”“联合会”“促进会”“委员会”“基金会”“中心”“学院”“研究院”“俱乐部”等字样。 二、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,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,要保持警惕,可登录“中国社会组织动态”信公众号或“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(http: //www. chinanpo . gov . cn / )查验社会组织身份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。 三、举报内容 为了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,举报内容应包括:非法社会组织名称、活动地点、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、证据材料和相关线索等。 四、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,可通过下方公布的电话向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所在地民政部门举报。提倡实名举报,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。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,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。
南充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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